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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设备管理先进单位(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推动全省设备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年度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省各类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以及设备管理工作者,符合基本条件均可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基本条件:

(1)企业领导重视设备管理工作,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设备管理体系,能围绕企业的经营   目标制定并完成设备管理任务。

(2)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生产设备可利用率、生产设备故障停机率、维修费用等技术指标先进,企业设备的能耗和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年度中没有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而且企业本年度不亏损。

(3)设备管理基础工作扎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能建立完整的设备管理检查考核激励制度。

(4)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及先进技术,计算机应用水平达到普及级以上水平。

2、优秀工作者基本条件:

(1)对推动本行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

(2)在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中,对革新、改革有重大突破。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方面,对推进设备管理现代化有重大贡献。

(3)连续5年积极从事设备管理工作和维修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突出事迹。

三、推荐、表彰

1、各市经信委(企联),按照基本条件从所属企业中审核、推荐全省设备管理优秀、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并报送江苏省设备管理协会。

2、中央驻苏企业、省属企业、特大型企业集团可直接向省设备管理协会推荐(包括二级生产单位的推荐)。

3、被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分别填写《江苏省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江苏省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4、设立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委员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协会领导,大企业负责人,专家共同担任。省设协组织候选企业按行业或地域分组进行相互检查考察。初审后,由评选委员会审定先进单位及优秀工作者名单。

5、荣获全省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工作者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江苏省设备管理协会授予证书并公告表彰。

6、荣获全省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应对本单位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7、此次入选的先进单位及个人作为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下一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优秀设备工作者的候选单位和个人。

四、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我会。

邮箱:jssx@jsplant.com